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晋中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阔步前进的良好态势。
一、牢记政治机关属性,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基层党组织集中学、邀请专家学者辅导学等,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将市委提出的“十二个坚定不移”细化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二十四条措施》,自觉将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从12个方面细化贯彻落实措施30条,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沉浸式宣讲学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在左权县杨家庄八路军兵工厂旧址召开“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会议,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牢记嘱托,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晋中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推动保护传统古村落27处。
积极主动做好政治巡视整改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视整改工作。2022年6月、8月分别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整改“回头看”和省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雷厉风行,成立6个专项工作领导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51条整改措施,采取每旬汇报、每月通报、督促整改、约谈问责等形式,强力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年底前,两次巡视巡察指出的7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扎实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市、县两级院共报告重大事项58次、专题汇报26次,确保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参与防疫一线志愿活动7000余人次,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稳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各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以工作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牢记发展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服务工作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10人,提起公诉2517人,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247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54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101人。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和教育、金融、流通三大领域深层次问题治理,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7人,提起公诉12人。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研究制定涉疫案件办理细则,依法、审慎办理涉疫案件,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强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6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发规范性文件。介休市某洗煤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全省第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件10人,不起诉涉案民营企业相关责任人13人,清理涉企经济犯罪积案56件。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灵石县检察院办理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监督纠正市场上未经许可销售以“冰墩墩”为原型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办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4件80人,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徐某某等4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持续惩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问题,依法办理了原同煤集团等涉国企领域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下游犯罪的监督力度,首次办理贪污贿赂领域洗钱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推进以司法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研究制定《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2件2人。积极融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督促落实涉农、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办理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及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90万余元;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1500余吨。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某煤气化公司污染环境问题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榆社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治理浊漳河河道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省河长办、黄河河务局涉水典型案例。
协力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5份,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榆次区检察院就资金管理漏洞向某国企制发的检察建议、和顺县检察院就“注水猪肉”销售监管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不批捕380人,不捕率为34.86%,不起诉1006人,不起诉率为28.56%,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5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三、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止于至善守护美好生活。对侵害民生领域犯罪依法追诉、从严惩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399人。积极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73人,在起诉环节追赃挽损1000万余元。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深挖案件线索,为涉案老年人挽回损失11.7万元。当好检察“护薪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48件,挽回经济损失377万元。左权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6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三年的劳动报酬,此案入选省检察院检律协作优秀案例。
如我在诉办理群众信访。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19件,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积案、重点信访案件44件。推行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将院领导包案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办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案件38件;组织检察听证1001件次,努力帮助涉案群众解“法结”,开“心结”;将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列为司法救助重点,共救助283人,发放救助金186.5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守正创新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活动,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1人,提起公诉93人。健全“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5人,附条件不起诉58人,同步开展跟踪帮教,促使他们迷途知返,改过自新。针对监护缺失制发督促监护令255份,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每案倒查机制,全流程监督教职员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准入查询。全市161名检察官兼任24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357场,受教育师生家长10万余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四、牢记法律监督职责,不遗余力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保障合法权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全覆盖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8件,监督撤案160件,纠正漏捕21人、漏犯162人,追诉漏罪8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80件。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7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实质化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540件,提出纠正意见561件。对全市范围内看守所开展常规和交叉巡回检察,对女子监狱、晋中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首次组织对寿阳县、祁县、昔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突出监督精准高效,民事检察做得更强。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19件。市检察院制作的《民事提请抗诉报告书》,荣获最高检“2022年度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市检察院办理的物权保护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将涉嫌虚假诉讼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实现民事监督与刑事侦查相融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突出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检察做得更实。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3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55件。市检察院、昔阳县检察院实行一体化办案,多次耐心释法说理,化解息诉了一起矛盾长达30年、历时7年先后9次诉讼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检察日报》予以刊发。
突出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广。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环资、食药、国土、国财4个法定领域,发展为“4+9+N”领域,保护范围不断拓展。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3件,立案595件,提出检察建议336件,磋商结案178件;发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件,立案20件,发布诉前公告18份,提起公诉15件,人民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市检察院、寿阳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五、牢记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不懈锻造检察铁军
以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信仰之基。以上率下学党史、讲党课,在开展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的同时,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在重温党的历史中,传承红色基因,强化使命担当。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网格化教育格局。有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先后开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法律服务进社区”“助力疫情防控”“双报到双服务”等活动,将为民服务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筑牢廉洁堤坝。采取以“五融”促“五清”的具体措施,倾力打造晋中清廉机关“样板间”。先后有60余个机关单位500余人来我院观摩指导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机制,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7名新任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31名新入职人员进行廉政专题授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零报告”“选择性填报”“凑数填报”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随机抽查、专人谈话、专项督察等措施督促整改,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以深化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按照上级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晋中检察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指标制度,以科学管理激发检察内生力。积极开展数字检察建设,探索建立、改进、优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开展刑事实务公、检、法同堂培训和刑事检察业务竞赛,组织“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选派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以赛促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涌现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李金庭等一批优秀人才。
以巩固拓展脱薄成效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理念,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指导各基层院,每两月召开检察业务运行分析会,对各基层院开展解剖麻雀、针对性强的工作指导。选配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3名,举办具有晋中特色的脱薄成果转化研讨专题培训班,邀请高校名师、省检察院领导参加,全面总结榆社县检察院脱薄工作经验,推动基层院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市、县两级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3次,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走访人大代表99人、政协委员40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等参与检察开放日、会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检察听证等活动8000余人次,定期向社会公开检察业务数据,将检察权的行使主动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公正司法为民,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在最高检确定的检察业务78项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中,我市有54项进入全省前三名,47项位居全省第一;办理的1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7个集体和26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全市检察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县(区、市)两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对此,全市检察人员感念于心,并将其转化为今后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概括而言,主要有: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全面具体,操作性还需加强;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数字检察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亟待强力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深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意见
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目标,明确宪法定位,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晋中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 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有新作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对照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凝聚共识。充分利用晋中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检察历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牢记为民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准确把握检察主责主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持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 要坚持创新能动履职,在优化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按照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三大战略”“十三项工程”工作部署,奋力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现代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创新能动履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建设山西智创谷、打造太原榆次太谷城市核、建好晋中国家农高区做出积极贡献。
三 要坚持践行人民至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持续办好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案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的作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联动各方力量,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质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担当作为,勇于创新,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和个案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 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力度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面实施检察大数据赋能战略,使数字检察应用由检察工作的“保障因素”向“生产因素”转变,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 要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自觉把“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在斗争中坚定信仰、淬炼思想、涵养底气、提高本领,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凝心铸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大力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抓实“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激活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欣逢新时代,当有新作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最高检作出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省委“两个基本实现”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加快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目标,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勤勉履职,勇毅前行,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深化“1441”工作路径和方法,以晋中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良好开局,有力服务和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晋中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