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经结束,针对不少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等依法将面临行政处罚的情况,考虑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因素,为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近日,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给予宽展期免于行政处罚。
该局要求,对未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在宽展期内主动改正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将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类型、规模、违法情节等因素,依法确定处罚幅度,但依法不予处罚的除外。
下一步,该局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通告的获知面和影响力,做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张建新)